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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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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经营公司组织机构图

 

 1、河南理工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校经资委)

资委主要职权:

①代表学校向资产经营公司派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②与资产经营公司签订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书;

③审定资产经营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方案;

④审定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

⑤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与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①负责提请召开有关“校经资委”会议,并向“校经资委”报告工作;

②执行“校经资委”的有关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④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⑦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聘任或者解聘资产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资产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提名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⑩制定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3、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投资者会议;

⑤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4、资产经营公司经理层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⑨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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