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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公司组织机构图
1、河南理工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校经资委) 校经资委主要职权: ①代表学校向资产经营公司派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②与资产经营公司签订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书; ③审定资产经营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方案; ④审定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变动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 ⑤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经营活动与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①负责提请召开有关“校经资委”会议,并向“校经资委”报告工作; ②执行“校经资委”的有关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④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⑦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聘任或者解聘资产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资产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提名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⑩制定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3、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投资者会议; ⑤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4、资产经营公司经理层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⑨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