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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方案为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 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深刻领 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公司实际,资产公司党总支决定于 2022年10月,在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踔厉奋发喜迎二十大,清风正气护航双一流”为主题的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特制定公司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党纪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师德修养,强化公司规范化管理,确保经营合法合规,以廉洁文化浸润人心,以新风正气凝心聚力,积极营造公司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学校创建“双一流”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人员范围 以党员干部为主,覆盖全体教职工。 三、活动内容 (一)专题学习 1.各单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教职员工认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以及校纪委(专员办)编印的“踔厉奋发喜迎二十大,清风正气护航双一流”专题学习材料,持续不断强化优化立德树人能力水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理论、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战略部署。 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 2.党总支纪检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等在内的专兼职纪 检监察干部,除上述内容外,还要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 机构工作规则》《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暂行办法(修订)》 (豫理工纪〔2022〕14 号)、审查调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和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微信群推送的应知应会内容。 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3.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上一次廉洁教育党课。 责任单位:党总支 (二)专栏宣传 各支部、各单位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利用单位网站专栏、微信微博平台、电子显示屏、制作专题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专栏宣传,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各单位 (三)开展警示教育 各支部要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观看1至2部专题警示教育片(由校纪委(专员办)提供,也可自选),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守教育初心、担育人使命。 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 (四)教育提醒 坚持防微杜渐,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执行学校谈话 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处级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记实要求,对单位干部工作情况和廉政情况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到日常管理教育中,实现抓早抓小抓长抓常。 责任单位:党总支 (五)修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岗位特点,认真修订完善不同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完成签订工作。 责任单位:党总支 (六)特色活动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本次活动主题,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拓展学习教育载体,各支部组织开展一次特色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更好担当尽责、干事创业,以好作风好形象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 (七)知识测试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参加校纪委组织的党风党纪教育月专题学习情况知识测试,测试对象与具体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党总支 (八)主题征文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清廉学校创建行动”主题征文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引导。各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主 题教育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此次教育活动与省委巡视整改、 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精心安排部署,细化活动方 案,创新载体,突出特色,精心谋划,既要反对形式主义,又要 减轻党员干部负担。 (二)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自查活动效果,将教育月活动总结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于10月26日(周三)前报综合事务部(电子版发至邮箱tkzc@hpu.edu.cn。 (三)考核检查结果运用。为简化考核程序,此次教育月活动不再单独考核,改为与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合并进行。各单位要对照教育月活动考核表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相关活动资料,留存备查。
附件:《2022 年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考核表》
附件: 2022年党风党纪教育月活动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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